肇庆市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复核通知
来源: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阅读:926 次 日期:2016-08-31 17: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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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报名点考生: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粤人考函〔2016〕71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如您已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请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提交报名资料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请于2016年9月8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58-2271231。

三、复核送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考试报名时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见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验证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四、注意事项

敬请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8月24日

附件:

1.考生报考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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