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阅读:859 次 日期:2016-09-01 15: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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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人员(4名);

2、住宅修缮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保障房建设管理岗位:承担本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的前期、实施与后期的全过程管理与工作。

(2)住宅修缮管理岗位:承担本市旧住房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保障房建设管理岗位: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本市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熟悉保障房项目计划、配套、建设管理等流程。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住宅修缮管理岗位: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本市旧住房修缮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5年9月20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报名条件与审核参见统一考试简章。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5的,设最低面试分数线。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20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63193188*20023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2016年8月10日

2016年第二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上海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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