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职位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职位2、职位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名额。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21日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科目: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包括公文写作、组织协调、工作筹划、相应专业业务知识等内容。
2.笔试要求: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2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公告携带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参加考调的书面材料、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有组织盖章)及工龄确认证明、考核等次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