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选用
1.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netda.gov.cn)进行公示。
2.选用。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办选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其中报考职位1的拟选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拟选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和岗位;报考职位2的拟选用人员,根据个人专业特长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九、本公告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255128
监督电话: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室 231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