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初审
来源: 阅读:2081 次 日期:2016-09-05 15: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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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1.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录职位信息,阅读招录公告、政策解答、考试大纲。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2.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基层检察机关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省直监狱戒毒机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9日17: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9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当天18:00前结束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2日9:00—17: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10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缴费后,可于9月23日至9月26日期间,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1日至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安徽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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