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于当阳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占机关事业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二)招聘人员后实行合同管理,与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签订《劳动合同书》,并进行年度考核。首期聘用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业绩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聘用期内,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工伤、医疗等福利待遇。
(四)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协议工资,聘期待遇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