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参加泰安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9月10日11:00—9月14日16:00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 于2016年9月20日14:00—9月24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16年泰安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请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长城路南段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A503室)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只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16年泰安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播音讲解岗位(岗位代码:1014)应聘人员需提交面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6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