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考调范围和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及借调出县外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7、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考调人员将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