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武汉市户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8类就业困难人员;
2、失业人员;
3、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三)有志于社区工作,热衷于社区服务事业,有爱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事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七)招考聘用后服从街道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