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在编在岗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 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在任职试用期的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