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9月23日。
2.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报考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3.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
(二)考察和体检(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在“安辑廉线”、“邻水廉政网”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