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文学创作中、高级报送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文学创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于2016年9月12-14日按文件要求整理材料,并派专人将评审材料和数据送到开发区志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行政中心438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度省评高级职称评审数据开始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http://sdzc.sdeic.gov.cn/。另外,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软件数据仍需同时上报。
注意事项:1、申报人员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字。
2、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按要求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在该栏填写对申报人的推荐排序)。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务资格情况一览表》一式17份(A3纸型,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从省网络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中打印),其中,1份提交市职称评审中心备案。
5、破格申报者,需由所在单位提交《破格评审推荐报告》1份,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提交材料时,须将3份评审简表夹在评审表最后一页,再用一览表将评审表包起来,并在一览表反面右下角和评审表右下角用铅笔(注意:只能用铅笔)写上评审编号,放在材料袋内。
联系电话:6396727
关于开展2016年度文学创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各大企业文联(作协),济南军区等部队文学创作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文学创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组织申报。
1、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文学创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3、城市无工作单位的文学创作从业者和农村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4、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6、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7、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的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送呈报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时限报省作协人事部。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职称评审开始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dzc.sdeic.gov.cn),请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上报电子表格。
三、申报材料
按照《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的规定报送材料。表格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下载(下载步骤:登录省人社厅网站首页-服务大厅-信息查询-下载中心-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 纸,正反面打印,原件)。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3份(A4 纸,正反面打印,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务资格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 纸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4、本人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不超过3部(篇)]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由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资格证书、聘书丢失的,须提交公布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六公开”监督卡》。
8、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9、破格申报者,需由所在单位提交《破格评审推荐报告》1份,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0、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1、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实行按岗评审的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岗位要求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据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文学创作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获奖作品必须如实填写获奖名称、书号、刊号、文章字数等内容。申报材料须整理完整,一律不接收各种用稿证明。材料报送后不再接收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创作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所在单位须对审核情况明确意见,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申报材料中的所在单位、呈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须使用法定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名称一致。
5、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空缺岗位、推荐人数、申报条件、推荐办法等。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在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四大企业人事机构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时间
各呈报单位务必于2016年10月15日前派专人将纸质评审材料送省作协人事部,同时通过“职称评审申报评审系统”上报电子表格。
地址:山东省作家协会315房间(济南市舜玉路40号)
联系电话:0531-82867215
联系人:张骞 陈凯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