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品药品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规范化管理,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驻马店户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份条件: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具体要求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卫生保洁员 | 2 | 1、年龄25-49岁,仅限女性;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吃苦耐劳、服从管理。5、有驻马店市就业失业登记证。 |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卫生保洁员 | 2 | |
市食品安全监管支队 | 卫生保洁员 | 1 |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司机 | 2 | 1、年龄25-54岁,仅限男性;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吃苦耐劳、服从管理;5、C1以上驾照,3年以上驾龄;6、有驻马店市就业失业登记证。 |
市食品安全监管支队 | 司机 | 2 |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9月9日至9月14日
(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就业科(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
3、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证明)、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一份;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流程
1、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劳动就业处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简历进行严格审查。
2、面试
审查通过者参加集体面试。面试分为应聘者自我介绍和现场提问两部分,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相关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和岗位胜任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于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最长为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可延长至5年)。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结合岗位工作确定。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 2833513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18601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