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1998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8cm以上,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纹身,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特技等相关技能的、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交警支队现在职辅警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