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德城区在职在编教师、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根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