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职改办〔2016〕457号)
各区(市)县职改办、高新区人劳局、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级各部门:
根据我市2016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就2016年度申报工程技术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等3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从事园林、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技术相关专业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理各区(市)县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委托评审。
二、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上述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制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政府人才交流机构按上述程序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4、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5、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6、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有效期内的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7、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8、单位申报的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文档。
四、要求
(一)送审相关申报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hrss.gov.cn)表格下载专栏下载。报送的评审材料可用钢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体)要端正清楚,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二)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委托评审的由各区(市)县职改办审核批准。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20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限为:2016年9月9日至10月21日止。
七、报送地点
园林、林业、野生动物保护专业职称申报材料送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人事教育处(成都市九里堤南路95号3楼316室)。咨询电话:87685609
八、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园林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87688835(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林业园林局纪检组、监察室)、61888119(市职改办)。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