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拟聘人数与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为1:3。
1.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总工会组织建设部(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413)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8日
3.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户籍本;
(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5)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要求有相关单位的盖章);
(6)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应聘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