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由龙岗区总工会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龙岗区总工会负担。体检参照深圳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该类职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其名单在龙岗区总工会网站公示3天。
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岗区总工会组织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自愿放弃考察者,需在体检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龙岗区总工会递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