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龙岗区总工会将在考察工作结束后3日内,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龙岗区总工会网站公示5天。
公示期间,如有投诉,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而空缺的情况,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应聘者,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的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聘用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岗区总工会与拟聘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龙岗区总工会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情况报上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