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高;
4、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