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阅读:2308 次 日期:2012-03-16 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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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8名市直部门(单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选拔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8名)

1.市委办公室科长1名;

2.市政府督查室督查科科长1名;

3.市财政局科技科科长1名;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法规科科长1名;

5.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工业科科长1名;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1名;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支队支队长1名;

8.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

(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

临沧市各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垂管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竞争性选拔的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如下资格:

1.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3.参加考核年度为3年及以上的,近3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考核年度为2年及以下的,所有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公务员报考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中级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初级职称满4年(2008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中级职称不满1年,但获得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不满1年,但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履职累计满4年。

5.报考市委办公室科长、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位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三、竞争性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需填写《临沧市市直部门(单位)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临沧市市直部门(单位)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纸质(A4纸质)及拷贝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②《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质);

④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正规照片(着正装、浅灰色底板)5张及照片电子版。

《临沧市市直部门(单位)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登陆临沧新闻网下载和查询。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8县(区)“公选”办。

3.报名起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由市“公选”办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竞争性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市“公选”办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评卷工作,考务安排等工作由市“公选”办牵头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面试(2012年4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面试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面试人员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及排名,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应试人员当场公布。

(六)组织考察(2012年5月中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1.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2.考察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由用人部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3.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4.考察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面试工作确定,拟定于2012年5月中旬以前完成。

(七)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2012年5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用人部门(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经用人部门(单位)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每个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对报考人员本人登记的有关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要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的准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

(四)参与竞争性选拔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和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价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市“公选”办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83—2122025

举报电话:0883—12380

附件:

1、临沧市市直部门(单位)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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