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报考岗位相近的中级以上国家职称。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承诺在繁昌县服务5周年以上。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中关于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严重行政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的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和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选调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