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初选、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性别不限,并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不限)。
(四)招聘岗位及专业:
食品检验岗位2名,所需专业:生物技术类、食品质量与安全类专业;
化学检验岗位1名,所需专业:化学类专业;
机械或电气类检验岗位1人,所需专业:机械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信息技术岗位1人,所需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玻璃钢产品检验岗位1人,所需专业:高分子材料类专业。
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录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