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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