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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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023 次 日期:2016-09-12 14: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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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户籍2014年(含)以后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现尚未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经市总工会审核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含)以上的;
5、经区民政部门审核登记的低保边缘家庭的;
6、经审核认定的低收入农户。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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