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审计、审计学、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金融、金融学、金融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计算机软件、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木工程、法学、经济法、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生态学。
(五)年度考核等次均合格等次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六)符合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