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采取学科专业素养测评(笔试+课堂试讲与答辩)、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