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7:30分。
二、体检地点:牡丹人民医院(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2111号)东邻体检中心集合。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体检当天请空腹。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注:请考生李婧于9月18日前,将档案、毕业证、报到证等有关材料交牡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电话3966052)。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