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须从“临沂兰山区政府”(http://www.lyls.gov.cn/)或“临沂就业网”(www.lyrc.net)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信)和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限处于失业状态,下同)、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镇街道(工业园区)人社所报名、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由镇街道(工业园区)人社所统一组织到兰山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确认,符合条件人员方可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其中:
1、属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另外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另外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需另外提供户口簿以及劳动年龄范围内其他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
4、属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需另外提供家庭成员未就业证明和家庭贫困证明,属被征地农民的需另外提供失地证明;
5、属残疾人的需另外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离校未就业高校特困毕业生需另外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7、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由居住地镇街道(工业园区)人社所统一提供《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