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区招聘主管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区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留存)及《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二代身份证、招聘条件要求的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9月26日之前取得)和资格证书等材料;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网上报名时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