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度药品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工作。
一、受理范围
1、在市南区区属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与原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中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确立聘用(劳动)关系、符合资历条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
3、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市南区且社会保险缴纳地也在市南区的符合资历条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档案在原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9月2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办理档案审核;档案不在原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的须提供提交注册地在市南区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及专业技术人员缴纳保险记录(六个月以上),以上材料单位加盖公章。
2、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9月23日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市南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人社局窗口(宁夏路286号市南软件园A1楼,联系电话:88729289),其他职称系列中、高级评审材料上报时间请按照青岛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