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经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入编人员提供辞聘材料),到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对证件不全、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在现岗位服务期5年的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凡不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一律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