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附件2《阜宁县2016年秋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第2条规定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3.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岗对象及拟聘人员。其中县城小学数学与体育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以及中学物理、化学与体育教师岗位直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招聘岗位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