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送达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要求: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交学历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正常毕业)、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证书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其他应聘人员,提交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证书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到证、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6年8月12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