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录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市检察院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员派遣用工合同。
劳动合同实行每年续签制度,期限一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为保证检察辅助工作的连续性,录用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初录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待遇从优。
查询:安丘市政府网(www.anqiu.gov.cn)、安丘电视台、安丘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AQJC_2015)。
咨询电话:301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