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遴选范围
正式全额事业编制的高中、义务教育段(包括初中和小学)以及全日制统招大中专院校专任教师。
(二) 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年限满1年;
3、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业务能力突出,在任教学科领域具有引领能力,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称号或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全日制统招大中专院校教师须获得学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获得地级及以上优质课称号或地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的,经龙口市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符合遴选学科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