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试按照笔试、面试依次进行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民生政策等。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