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检和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水利部人事司、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及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择优聘用。
录取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照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录取人员属已参加工作的人员,依据省人事部门的规定,按照人员调动程序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录取人员属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初次就业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录用留学回国人员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