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合格、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4、学历、年龄及资格要求详见《2016年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出生年月以有效身份证为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南县卫计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近三年在南县卫计系统招考中被公示拟聘而自动放弃,以及正式聘用后未满五年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