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于2016年9月23日早晨7:30到达指定地点。
2、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身份证等材料。
3、发放体检表,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本组工作人员除外)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市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及妇幼保健院、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受孕证明暂缓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正常参加选岗,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