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用人员第一年为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两个月,一年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首任聘期考核,考核合格,则续聘;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聘。一年后、四年内可申请转为编制备案制人员,以后视工作表现转为原核定编制人员。
2.有两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直接进入原核定编制。
3.公开招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违者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须在2016年10月31日前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的函)等材料来我校报到、上岗。
5.联系电话:0553-2871214
联 系 人:王中江、杨季珑
邮 箱:2006rsc@sina.com
联系地址:安徽工程大学人事处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