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等程序,定于2016年9月24日面试,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315办公室(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4号)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须知,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注意事项: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费100元。(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件,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减免面试费。)
二、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所用教材现场提供。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 州 市 邗 江 区 教 育 局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