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的同时提供验证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
7.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及计划生育调查表可不当场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该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