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序号 | 时间 | 工作任务 |
推荐 阶段 | 1 | 9月13日前 | 教务处牵头制定推免生评选办法,电子版由研究生院报教育部推免生平台 |
2 | 9月14日 |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名额、评选办法,组织考评、选拔 | |
3 | 9月18日 |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 | |
4 | 9月22日 | 各学院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推免名单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 |
5 | 9月23日 | 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资格名单,教务处公示推免生名单 | |
6 | 9月23日 | 研究生院将推免生资格名单数据库报教育部推免生平台审核 | |
接收 阶段 | 7 | 9月13日前 | 研究生院向教育部推免生管理平台上报推免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 |
8 | 9月28日—10月25日 | ⑴推免生报考 ⑵学院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确认 ⑶学院实际组织复试 ⑷学院向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 ⑸研究生院全过程监控复试 | |
9 | 10月26日 | 学院将本部门接收推免生名单、复试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上述名单 | |
10 | 10月27日 | 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 |
录取信息公开阶段 | 11 | 11月1日 | 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报教育部推免生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