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审核后,报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定向招聘考试、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广陵籍生源江苏省2011级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