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9月24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16年9月24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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