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9名,分配到各镇人社所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兴县常住户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0日至199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招聘专业: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会计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