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贵州大学网 阅读:1320 次 日期:2016-09-27 1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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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时期。于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97年8月原贵州大学、贵州农学院、贵州艺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为贵州大学。2004年8月,又与原贵州工业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经过多年建设,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28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ME)、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社会工作硕士(MSW)、艺术硕士(MAF)、翻译硕士(MTI)、金融硕士(MF)、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风景园林硕士(MLA)等12类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研究生教育覆盖了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及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九千余名,已形成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2017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9名、硕士研究生3210名(届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欢迎登陆我校“http://yz.gzu.edu.cn/”和“http://gs.gzu.edu.cn/”网址查询相关信息。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时间:按照贵州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其他报考条件事宜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5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收费

贵州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规范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学术型学位收费标准为6500-8000元/每生每学年;专业型学位收费标准为7000-13000元/每生每学年。

五、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方式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至三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六、奖助体系

贵州大学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贫困助学金等。此外还设置“三助”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以上奖、助学金和“三助”岗位(请登陆http://gsa.gzu.edu.cn/查询)。

七、其它

1.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考生可按照招生简章指定参考书目自行准备。

2.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3.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4.本招生简章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51-88292217)。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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