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6年10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庆元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5、部分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附件1;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6年10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中,同类拨款性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