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考生若在报名阶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在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承诺在录用后,一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以附件1为准);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必须是服务期满3年内,服务期满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8日),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由市委组织部加盖印章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汕头市濠江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附件3)。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请统一用A4透明资料袋装好。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